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有什么区别?

靳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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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保候审,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规则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。在我国,指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、刑事被告人提出确保人或许交纳确保金,确保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。由公安机关履行。
  监督居住是指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在规则的期限内不得脱离住处或许指定的居所,并对其行为加以监督、约束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。
  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监督居住最长不得超越六个月。

取保候审适用对象
(1)可能判处控制、拘役或许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

(2)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,但实施取保候审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的;

(3)有拘捕必要,但因患有严重疾病,或是正在怀孕、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不宜拘捕的;

(4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被拘押的案子,不能在法定的侦办拘押、审查起诉、一审、二审期限内办结,需求持续查证、审理的。

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议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取保候审,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提出确保人或许交纳确保金。

犯罪嫌疑人被拘捕的,延聘的律师可认为其请求取保候审。

  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
  根据刑事诉讼发的相关规则,监督居住,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确保侦办、起诉作业的顺利进行,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脱离指定区域,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的一种强制措施。详细可以对以下景象的犯罪嫌疑人采纳监督居住的强制措施。

1)可能判处控制、拘役或许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   

2)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,不予拘捕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的;   

3)对被拘留的人,需求拘捕而依据尚不契合拘捕条件的;   

4)应当拘捕,但患有严重疾病的;   

5)应当拘捕,但正在怀孕或许哺乳自己婴儿的;   

6)被拘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办拘押、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,需求持续侦办或许审查起诉的;

7)持有用护照和其他有用出境证件,可能出境躲避侦办,但不需求拘捕的。

是否采纳监督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、法院或检察院决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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